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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抚恤金能否和遗产一起处理

添加时间:2022年5月13日 来源: 南京婚姻家事律师   http://www.yxhyccls.com/

  周丽沙,南京婚姻财产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周丽沙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夫妻共同财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如今是一个法制的社会,很多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都离不开法律。公证对于客体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的证实是经法律认可的,权威性与证明力是显而易见的。那财产继承的有关规定是什么接下来,的将向您介绍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夫妻共同财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婚者还须提交结婚证书;


  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


  有关的财产证明;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现有夫妻财产的名称、数量、规格、种类、价值、状况等;


  现有夫妻财产的归属;


  其他约定,如共同债务如何清偿,财产孳息归属等。


  婚前夫妻财产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公证处管辖。


  二、法律规定夫妻财产如何继承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一方死亡,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的遗产。当配偶一方死亡时,首先应确定出遗产的范围,然后由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等第一顺序继承人对遗产进行继承、分割。


  在我国的《继承法》中第26条规定:;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归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在我国的《继承法》中第30条规定:;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一方去世的,其个人财产作为遗产开始继承,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平均继承遗产,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夫妻共同财产中一半的份额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另一半属于其配偶的个人财产,如果双方生前有关于夫妻财产的分割约定,按照约定确认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


  三、家庭财产继承顺序分配比例为多少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2、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来源或者提供了主要的劳务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是指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在日常生活方面处于相互紧密联系状态,彼此相互关心和照顾。


  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对被继承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其具有履行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条件下,如果拒绝履行上述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不应分给这类继承人任何遗产,或者仅分给其极少份额的遗产。但应注意,如果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明确表示不要求其扶养的,分配遗产时,一般不应因此而影响其所应取得的遗产份额。


  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的条件大致相当的情况下,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在达成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不均等分配。


  相信看到这里大家已经对财产继承较为全面的了解了,以上内容为您介绍了材料,法律规定及分配比例。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的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有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的相关律师。





抚恤金能否和遗产一起处理

  抚恤金能否和遗产一起处理抚恤金不能和遗产一起处理。因为抚恤金是在死者死后单位给家属和被抚养人的生活补助费,不是死者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所以抚恤金不是遗产,不能和遗产一起处理,下面请看为您具体介绍:


  一、抚恤金能否和遗产一起处理


  抚恤金不能和遗产一起处理。


  首先,死亡抚恤金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死亡抚恤金还含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死亡抚恤金发生于死者死亡后,所以不属于遗产。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抚恤金是职工因工死亡后,所在单位给予死者家属或其生前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相当于生活费,因死亡而发放的抚恤金,带有抚慰其家属的性质。由于抚恤金不是给予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故不属于遗产的范围。


  其次,关于死亡抚恤金享有的主体问题,如果发放抚恤金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有明确的给付对象,或者是发放单位对给付有明确的规定,则按规定处理,如果没有明确规定的,死亡抚恤金则属于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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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抚恤金如何分配


  对抚恤金如何分割,法律并无明确规定。根据我国目前的有关政策,享有抚恤金待遇的人必须同时具有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配偶;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养的人。死亡抚恤金的具体分割,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实在协商不成,也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按照均等分割原则处理抚恤金,同时也会酌情考虑各近亲属的客观情况进行分割。


  关于抚恤金处理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公民的收入;


  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公民的着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规定,抚恤金适用对象为下列中国公民:


  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退出现役的军人,在服役期间因病评定了残疾等级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


  因战因公负伤时为行政编制的人民警察;


  因战因公负伤时为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致残的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


  为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斗争致残的人员;


  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致残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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