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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丽沙,南京婚姻财产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遗赠扶养协议有期限吗
遗赠扶养协议是附条件协议,需要条件满足后才能生效,是没有期限限制的,但是有条件限制。
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的区别有哪些
遗赠协议与遗赠的区别在于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而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遗赠扶养协议是死后生效行为与生前生效行为的结合,而遗赠属于死后生效的行为。
遗赠指人用遗嘱的方式将其的一部分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
遗赠扶养协议指公民与扶养人或集体所有制组织订立的有关扶养人或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的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都是财产所有人对自己的财产在生前作出处分,在死后实现财产所有权转移的行为,但是两者有以下的区别:
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而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遗赠扶养协议采用合同形式,而遗赠的意思表示采用遗嘱形式。
2.遗赠扶养协议是死后生效行为与生前生效行为的结合,而遗赠属于死后生效的行为。
3.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必须是有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集体组织,而遗赠中的受遗赠人可以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也可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4.遗赠扶养协议属于有偿的行为,遗赠是无偿的行为。
5.《继承法》中关于受遗赠人以及遗赠扶养协议中扶养人接受、放弃权利的规定不同。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明确的意思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遗赠协议与遗赠的区别在于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而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遗赠扶养协议是死后生效行为与生前生效行为的结合,而遗赠属于死后生效的行为。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遗赠扶养协议需要公证才有效力吗
遗赠扶养协议不需要公证即发生法律效力。
遗赠扶养协议是指受抚养人和抚养人之间订立的关于抚养人承担受抚养人的生养死葬义务,受抚养人将自己所有的财产遗赠给抚养人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有两种:一种是公民与公民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另一种是公民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抚养人之间为明确相互间遗赠和抚养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的特点
遗赠扶养协议的主体一般有限制。遗赠人只能是公民,抚养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集体所有制组织,而且须具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同时扶养人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
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协议行为。
遗赠扶养协议双方,互相权利,互负义务。抚养人负有对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接受遗赠人遗赠财产的权利;遗赠人享有接受抚养的权利,负有将其遗产遗赠给抚养人的义务。
遗赠扶养协议必须是书面形式,不能为口头形式,以便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有利于协议的履行。
遗赠扶养协议公证
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遗赠人与抚养人之间签订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一、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双方当事人应亲自到遗赠人或抚养人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赠人因年老、疾病等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公证员可到其住所办理。
二、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当事人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2.遗赠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其家庭成员情况证明及与抚养人相互关系的证明。遗赠人无工作单位的,以上证明可由其住所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
3.抚养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抚养人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的证明及与遗赠人相互关系的证明;
4.遗赠财产的所有权凭证及财产清单;
5.遗赠扶养协议书草本。
三、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抚养人应是遗赠人的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协议条款要完备,双方的权利义务要明确。
3.遗赠人处分的财产是否为个人所有,有无债务。
4.抚养人已婚,或有成年子女与之共同生活的,要征求其配偶及成年子女的意见,并应与其配偶共同为一方,与遗赠人签订协议。
5.协议如设立了担保条款,担保人的意思表示须真实,同时还应提供担保人的财产情况。
遗赠人只能是公民,抚养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集体所有制组织,而且须具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同时扶养人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